炒股配资平台股票配资门户 地铁吵架后网上“挂人”想让对方“社死”?法院:侵权,必须公开道歉!
网络用语“挂人”是指将他人的个人信息或言行在社交媒体公开,意图引发关注和攻击,实质上是网络暴力的一种形式。这种行为是否可取?侵权者需承担何种责任?近日,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办理了这样一起因“挂人”引起的侵害名誉权案。
案件源于今年2月的一场地铁排队纠纷。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在争执中情绪激动,互相用手机拍摄了对方照片。当日,李某便在其个人小红书账号上发布了针对张某的侮辱性言论,并附上了张某的照片。当张某的朋友偶然发现该帖文并告知张某后,张某随即报警。在警方介入下,李某于当天删除了争议帖文并注销了其小红书账号。然而,事件并未就此平息,张某随后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李某在小红书账号或朋友圈公开发布为期30日的道歉声明。
案件审理过程中,经法官释法明理,被告李某深刻认识到在网络上发布辱骂他人言论的错误性质,同意向原告张某赔礼道歉。上铁法院民事审判庭三级法官钱彦兵指出,恶意“挂人”、发布侮辱言论或散布他人隐私,均构成对名誉权、隐私权等人格权的侵害,网络空间绝非“法外之地”。对此,法官依据“过责相当”原则进行调解:考虑到涉案侵权帖文通过小红书发布其传播时间较短,阅读量、评论量及传播范围均有限,若支持原告要求道歉30日的诉请,可能导致被告责任过重。
最终,在法官协调下,双方达成一致:由被告通过小红书账号发布道歉声明,向原告赔礼道歉,恢复原告名誉,时间为3日。后被告按照约定在其小红书账号发布道歉声明,期满后,原告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,该案以撤诉结案。
钱彦兵强调,在网络侵犯人格权纠纷中,侵权者常存在一个误区,认为“删帖销号”就能完全消除影响。但实际情况是,即便内容被删除,已产生的转发、截图仍可能在隐秘传播,负面印象的存续时间也可能远超帖文本身。因此,删除内容和注销账号仅是停止侵害的方式,无法完全恢复被侵权方的名誉。根据法律规定,受害者仍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、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。
钱彦兵提醒公众,应增强自我保护与维权意识。遭遇类似的网络侵权时,应立即向平台投诉要求删除相关内容,以遏制信息进一步扩散。同时炒股配资平台股票配资门户,务必通过截屏、录屏、公证等方式及时、完整地固定证据,为后续依法维权奠定坚实基础。人格权受法律严格保护,任何形式的网络侵权都将承担相应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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